器物類 - 產業
礦業用具類
陶瓷
上徑6.5下徑3.2高3.2
登錄號:200301008000
1.本物件坩鍋為陶瓷製品,為耐火黏土塑形後燒製而成杯狀容器,不上釉,盛液體或固體進行高溫加熱,供熔煉金屬之用。本物件為直接用火焰在坩鍋上熔煉黃金。通常待熔煉黃金係從淘金手搖槽收取顆粒較細之黃金(或含銀)沙,經過混汞法(汞齊法)將黃金或銀溶解在汞裡形成汞齊,與泥沙及其他礦物分離後,再用布包起來扭擠把汞擠出來,或用蒸餾法去汞剩下的稱海綿金。
2.傳統坩鍋多為陶土製作(可塑性的耐火黏土、經過煅燒的硬質高嶺土類骨架熟料),較玻璃容器更能承受高溫,可耐溫至1100℃。另也有石墨,碳化矽、氧化鋁、或金屬材質製成的坩鍋。新坩堝使用前須先內外加熱,並加上一些硼砂在坩堝內壁形成保護膜。
3.當含金礦石精煉成純金的過程中,必須將粗金加入銀加熱熔化成液狀,因黃金熔點高達攝氏1064度,持續的高溫加熱便需要使用到坩鍋。內有熔融黃金的坩堝溫度為攝氏1400度以上。
4.坩鍋樣式大小及型態各異,有些是淺碟狀、有些是杯狀或錐狀等,用來盛裝液體或固體以進行高溫加熱熔化,因此製作坩鍋的材料必須要耐高溫且材質穩定,不易因物質作用而產生反應。
5.使用時應根據坩堝容量加料,忌擠得太緊,以免金屬發生熱膨脹脹裂坩堝。取出金屬熔液時,最好用勺子舀出,盡量少用卡鉗,若用卡鉗等工具,其夾口應與坩堝形狀相符,以免因局部受力過大、用力不均,而夾破坩鍋,或因夾不住而摔破坩鍋、縮短使用壽命。也應避免強直接將氧化火焰噴射到坩堝上,致使坩堝原料因氧化而縮短使用期限。
6.坩堝依形狀有迷你坩堝、方型坩堝、杯型坩堝、船型坩堝、圓型坩堝等。
委託詮釋研究:陳逸偵